
2004台灣永續發展年報顯示,漁獲量有40%的場外交易沒有申報,因此對數字的可信度存疑。
過漁已經很嚴重了,不應該計較那數值上小小的波動,政府應該要有更積極的作為,但還是常常看到政府帶頭的曼波魚季、黑鮪魚季等等。
現在抓魚的技術和技巧很高,即使魚的總量變少,還是可以抓到一樣多的魚,所以總量會更少,這是最核心的問題。
定義與說明:
「經濟海域每年每平方公里碳生產量/漁獲量」除以22000。其中,22000為環境永續指標過漁等級從最差的第七級,要跳升到第六級之門檻值,因此本指標以該值做為標準化之基準值。利用台灣漁獲量佔沿岸生產力的比例來反映漁業資源量變化的概念,如經過詳實統計與適當計算,可以做為判定漁業資源狀況之適當指標。本指標如呈現下降趨勢,代表國家對漁業資源之利用為非永續性。
比較:
年度
經濟海域內每平方公里碳生產量(公噸)
每平方公里漁獲量(公噸)
指標值
96
938
0.084058
0.51
97
3213
0.080176
1.82
98
2041
0.087727
1.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