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認為:
至少台灣禁伐天然林。但所謂造林的方式值得檢討,譬如單一樹種種植;以及補助造林的績效,或者是否造成大家砍伐原來的森林去造林。
森林覆蓋大致上維持在60%,政府應思考的是,台灣一直在砍別人的森林,應思考不只維持台灣的森林覆蓋率、也要思考到我們在消耗別國的森林資源。
定義與說明:
依第三次森林資源及土地利用調查所得森林面積(21,024 km2)為基準,自 91年起逐年累積「臺灣地區造林面 (森林面積+臺灣地區造林面積 -臺灣地區森林災害)/ 臺灣土地總面積 (36,006.18km2)。森林具有提供多種林產資源、遊憩、水土保持、淨化水與空氣污染,為台灣陸域生態重要核心上游區,提供多種生物棲地等多項生態、社經、文化等功能,對於水土保持、生物多樣性、生物棲地、空氣污染、水質淨化均有關鍵影響,其變化為生態保育重要議題,是永續發展的重要基礎。森林面積之持續監測,是永續發展課題中有關森林政策與規劃所必須之基礎資料。
比較:
年度 |
森林面積 (平方公里) |
造林面積 (平方公里) |
森林災害面積 (平方公里) |
指標值 (%) |
96 |
21182.02 |
11.3546 |
10.4929 |
58.83 |
97 |
21182.88 |
5.1823 |
2.8365 |
58.84 |
98 |
21185.23 |
32.6694 |
58.3362 |
58.77 |
※ 5月20日是總統就職日,6月5日是環境日,往例該公佈民國99年的永續發展指標(經常會延後),而永續發展指標可以轉換作政績,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試圖以民間的角度,先作一檢視。5月22日是生物多樣性日,我們就從評估中的生物多樣性此一面向談起。
本系列主要依據2010年底發布的「2009年永續發展指標」評量結果,但先不論數據迷思,指標時間已時隔2年,因此是佐以實際感受而評分。也許會被評為過於主觀,這是本會的首次嘗試,從面向、議題及指標三層次架構,其中面向12項、議題41項、指標90餘項中,優先擇環保相關的指標,或合併指標予以評分,企圖建立有別於官方的另種檢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