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此項評分為38分。
我們認為:
人口減少、外移,開發是給誰?
開發都市也就罷了,非都市土地中之開發用地面積也在增加,原本一些農地被開發,只是剝奪了人民的「糧食權」。
同時我們也維持去年的評語:
現在的情形是應該少開發,到底開發土地要成長到什麼地步?
「土地不是像乳溝擠一擠就出來了」﹗現今開發面積還能增加,顯然就是犧牲了原來的保護區,而這舉動是不利於環境保護的。
定義與說明:
(都市發展地區面積+非都市土地中之開發用地面積)/台灣土地總面積x100%。
都市發展地區:係指都市計畫土地內之都市發展地區土地面積(如:住宅區、工業區、商業區、行政區、文教區、公共設施及其他等土地)。但不包括非都市發展地區(如:農業區、保護區、風景區河川區等土地)。
非都市土地中之開發用地: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 15條之規定,非都市土地分為 18種用地,本指標選取其中之建築用地、交通用地、水利用地、窯業用地、礦業用地、遊憩用地、墳墓用地及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等用地之總面積,作為指標中非都市土地中之開發用地面積。(十九)
比較:
年度 |
都市發展地區面積 (平方公里) |
非都市土地中之開發用地面積(平方公里) |
指標值(%) |
97 |
2,012.2978 |
2,201.4440 |
11.70 |
98 |
2,021.6616 |
2,216.6713 |
11.77 |
99 |
2,044.7101 |
2,235.7293 |
11.89 |
5月20日是總統就職日,6月5日是環境日,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會公佈永續發展指標,此一指標可以轉換作政績,台灣環境資訊協會今年是第2度作此系列,試圖以民間的角度,作一檢視。
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本系列主要依據「2010年永續發展指標」 評量結果,但撇除數據迷思,且已時隔2年,因此再佐以實際感受而評分,也許會被評為過於主觀,這是本會的再次嚐試,從永續發展指標的12項「面向」、41 項「議題」及90餘項「指標」三層次架構中,優先擇環保相關的指標,或合併指標予以評分,企圖建立有別於官方的另種檢視。
※資料與數據出自:
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 http://sta.epa.gov.tw/nsdn/ch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