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07月02日
評分單位:台灣環境資訊協會
去年此項未評分。
我們認為:
政府部門有正視此事。
但感覺似乎未全力投入。
定義與說明:
每年年底統計之全國指定遺址之監管巡查紀錄次數/全國指定遺址數量。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(WCED)提出永續發展定義是:人類有能力使開發持續下去,也能保證使之滿足當前的需要,而不致危及到下一代滿足其需要的能力;認為永續發展應包含公平性(Fairness)、永續性(Sustainability)及共同性(Commonality)三個原則。
我國訂有「遺址監管保護辦法」及「環境影響評估法」,就是希望藉以達成環境及文化資產保護之雙重目的,以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遺址保存造成之不良影響,並有效維護考古遺址保存品質,從而達到永續發展的目的。
本指標為城鄉文化新創指標,99 年度全國指定遺址共39 處,監管巡查紀錄總次數達426 次,依公式計算(每年年底統計全國指定遺址之監管巡查紀錄次數/全國指定遺址數量)指標值為10.92。(四十五)
比較:
年度 | 每年年底統計全國指定遺址 | 全國指定遺址數量 | 遺址保存維護 |
99
|
426 | 39 | 10.92 |
5月20日是總統就職日,6月5日是環境日,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會公佈永續發展指標,此一指標可以轉換作政績,台灣環境資訊協會今年是第2度作此系列,試圖以民間的角度,作一檢視。
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本系列主要依據「2010年永續發展指標」 評量結果,但撇除數據迷思,且已時隔2年,因此再佐以實際感受而評分,也許會被評為過於主觀,這是本會的再次嚐試,從永續發展指標的12項「面向」、41 項「議題」及90餘項「指標」三層次架構中,優先擇環保相關的指標,或合併指標予以評分,企圖建立有別於官方的另種檢視。
※資料與數據出自: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
http://sta.epa.gov.tw/nsdn/ch/development/index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