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馬總統的環保成績單】海洋保護區 42分 | 環境資訊中心

【馬總統的環保成績單】海洋保護區 42分

2012年06月18日
評分單位:台灣環境資訊協會

去年此項評分為56分。

我們認為:

已經夠少了,如今自訂的原則又要放寬標準,報告中指出「2020年前,至少將領海範圍內20%海域劃設為海洋保護區,並於績效指標中設定於2012年前至少將12%領海劃為海洋保護區,於2020年前至少將20%領海劃為保護區。漁業署於100年10月13 日召開研商「國內海洋保護區劃設檢討」會議,經討論台灣距岸3浬內禁止拖網區域及相關縣市政府公告「網具類」、「燈火漁業」、「人工魚礁」及「珊瑚礁區」的依漁業法劃設之禁漁區,因符合海洋保護區之定義,與會各單位同意該等海域納入我國海洋保護區範圍,經初估算,海洋保護區面積約可增為28,000 平方公里以上,約佔領海面積43%以上。」跟當時設立此指標原意相左。

同時我們也維持去年的評語:

這是新創指標,這表示政府起步了、願意開始作了,這是應該肯定的。台灣四面環海,但政府作為仍不夠積極,例如原訂目標發現無法達成,就把指標下修於 2012年至少將 12%領海劃為保護區,而我們知道現在6.61的數據,是將墾丁國家公園、東沙大片水域納入,變成數字遊戲。目前政府尚無統籌海洋事務之專責單位,相關法令中亦無「海洋保護區」之規定,這是事實,例如漏個油就互踢皮球,所以只是劃保護區是不夠的,急需有整套的規畫與作為,否則我們還是會問海島台灣何去何從?

定義與說明:

本項指標是海洋保護區劃設面積佔領海面積之百分比,為保護海洋生物及重要棲地環境,劃設海洋保護區是最為簡單、經濟且有效的方法,不僅可以有效維護生物多樣性,避免物種滅絕,亦可逐漸恢復海洋生物資源,達到資源永續利用之目的。(三十一)

比較:

年度
海洋保護區面積(平方公里)
指標值 (%)
98
99
4,296.15
4,296.15
6.61
6.61

5月20日是總統就職日,6月5日是環境日,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會公佈永續發展指標,此一指標可以轉換作政績,台灣環境資訊協會今年是第2度作此系列,試圖以民間的角度,作一檢視。

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本系列主要依據「2010年永續發展指標」 評量結果,但撇除數據迷思,且已時隔2年,因此再佐以實際感受而評分,也許會被評為過於主觀,這是本會的再次嚐試,從永續發展指標的12項「面向」、41 項「議題」及90餘項「指標」三層次架構中,優先擇環保相關的指標,或合併指標予以評分,企圖建立有別於官方的另種檢視。

※資料與數據出自: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 http://sta.epa.gov.tw/nsdn/ch/
development/index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