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環保團體像烏鴉一般,叨叨念念核能電廠的安全問題,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的連爆及輻射外洩,無疑是最悲劇式的提醒:根本沒有人能保證核電永遠安全,不僅地震、海嘯等自然災害防不勝防,原來核電廠的人為風險也如影隨形。
福島核電廠爆炸後的煙霧,透過日益發達的媒體、網路飄散至全世界;為挽救更嚴重的災害,而拚了命留在核電廠的「壯士」們,令人不捨與難過;輻射外洩,所造成立即或間接的傷害,使得當地及各國居民恐懼罩頂。儘管如此,部分堅決「核電是必須的」論點,仍不斷地打擊反對核能的聲浪。擁核者絕非看不到福島核電廠所帶來的災難,而是他們所堅持的「計算」,看不到核能產業背後種種的虛無與損失。
「核電仍是最便宜的能源」,這種說法無疑是最經典的「計算」,卻也是在能源政策中,最謬誤的計算。
鈾礦並非用之不竭
石油危機從何來?最簡單的解釋,便是石油的來源受限。從此觀之,核能發電的燃料鈾礦,難道是取之不竭的嗎?從國際原子能總署2007年出版的鈾礦紅皮書,很明顯看出,單以現有全球核能發電所需的鈾礦量來計算,既有的鈾礦也將在50年內使用耗竭,與石油可有得拚。鈾礦開採的環境危害與成本也不容小覷,礦工及鄰近礦區的居民,時時暴露在極高的輻射風險下,甚至因為滲漏的廢水等物質,讓輻射傷害持續擴散。
核電運轉增環境成本
就算不論開採所危害生命財產及生態環境,光是台灣目前運轉中的6座核電機組,每年所需約984公噸原料鈾,從開採、濃縮到轉化過程所排放出的120萬公噸溫室氣體,及其他污染物質,就約損失1千人1年的壽命,消耗944萬立方公尺的水,金屬礦物額外開採成本920萬美元,化石燃料成本44億美元。
核廢料無法有效處理
核廢料的處理,難道不需要高額的成本?至今即便是核子發展大國,仍無完美的核廢解決之道,即便是低階放射性廢棄物,其「保存期限」,仍存有疑慮的輻射劑量,也都需要3百年;不僅是現在急於處理核災事故的日本,英、法等國也一再顯現,無能處理高階放射性廢棄物。
如果沒有核電,那電從哪來?再生能源哪來?
應調整現行能源策略
是啊,鈾礦來源或核廢料的去處,就像是談核電的前世或來生,我們可以狠心點,不去看到前世、來生所欠的債,就「計算」核能發電所帶來的發電量。實際上,就算加入核能四廠,核電發電量也不過佔2成出頭。然而發電量的需求,不完全是隨時間、人口增加而增長,當台灣為了節能減碳,調整佔耗電量最大宗的耗能排碳產業,且達到提升能源效率的目標時,總發電量的需求勢必下降。
燃煤發電或核能發電,除了龐雜的管理人力與硬體成本,以及後續環境處理成本,只會持續增加,這種大且集中的發電機組,根本無法彈性供電,讓用電離峰期的電量補足尖峰期的高電量;另外在輸配送電力的過程中,會有許多浪費,發電效率極低的核電,約有3分之2的產熱能,不僅不能發電,還必須排放至海水危害生態。
破除狹隘認知來計算
回頭檢討台灣的能源使用,再生能源真的遙不可及嗎?只能增加電力價格嗎?其實因為主導能源的財經部門、電力公司不遺餘力宣導核電等其他大型發電,導致我們對再生能源的認知狹隘;相反的,選擇小而美的發電方式,不僅可達到最大的能源效率,而不同再生能源,在研發、進展達到一定經濟規模後,發電成本將會持續下降,勢必能有更合理的成本效益。
無論是核電的來源或核廢料的去處,從總體的發電成本「計算」,核電的電力價格並不便宜。日本核災的經驗,難道不是重重地提醒,一再輕忽真實「計算」,所要付出的龐大代價?
※原文刊登於「台灣立報 環境前線專欄2011-3-21」、「核災、核安與台灣 -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」